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既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又具有综合医疗服务功能的三级乙等专科医院。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预防、康复、科研和危机干预等工作,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协作医院、绍兴市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绍兴市心理健康促进基地、绍兴市心理康复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绍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绍兴市(自愿)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医院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学、慈心仁术”的院训院风,围绕“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定位,以打造“全市精神心理治疗与咨询中心”和“城西医疗服务中心”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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