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16-10-17 来源:丁香人才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139 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因发展需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获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 10 个。
(二)招聘条件。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除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岗位的其他条件(附件 1)。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医疗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经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 5 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20 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2.报名地点:佛冈县文康路 2 号劳动保障大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8 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
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填报《佛冈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 纸)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2 张。
4.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即对报考人员个人情况进行审核,因本次公告岗位不需进行笔试,符合岗位要求者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 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成绩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并由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 5 年。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63-428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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