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位于苏州古城区东部,于 1994 年 2 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积极借鉴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经过二十多年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试验田、国际合作示范区,是中国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2015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复园区成为中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2016 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评中位居首列。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管理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协助完成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事业各项具体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管理人才,欢迎勤勉、敬业的有识之士加盟。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卫生管理(3 人)
(1)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临床医学专业或者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中共党员优先。
2、综合管理(1 人)
(1)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中文、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
(4)综合管理或文字写作等岗位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医疗卫生政策者优先;
(5)中共党员优先。
3、财务管理(1 人)
(1)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硕士及以上学位;
(3)会计学专业;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从事医院财务管理 5 年以上,熟悉卫生相关政策及事业单位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1、报名
2、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 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专业、外语、作文, 总分 100 分(其中专业为 50 分,外语和作文各占 25 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 60 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参照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笔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按得分高低排序,超过 4 人报考的岗位,按计划选聘人数 1:4 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选,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人选;第一轮面试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按总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第二轮人选。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一面成绩占 60%、二面成绩占 40% 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和一面总分,取高分者。
心理测试与第一轮面试同天进行,心理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面试总分。
4、体检政审
对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园区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录用。
三、人员待遇
录用后纳入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管理中心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缴交企业职工社保。
四、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