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利辛县人民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努力早日实现「创三级、提水平、树名牌」的发展目标,同时做好县医院南区人才储备,构建符合医院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充实医院的各层次的人才,经院委会研究、党委会同意,拟定 2018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部分急需学科人才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 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 急需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一)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
1.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女性在 45 周岁以下);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专业本科并取得博士学位;
3. 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二)副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 2 人,肿瘤内科和放疗方向):
1.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专业本科;
3. 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三)硕士研究生(临床专业方向):
1.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专业本科;
(四)急需人才(10-15 人):
1. 规培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专业本科,完成规培计划并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2. 急需专业:急诊(内外)创伤(2 人)、呼吸(1 人)、康复(1 人)、肿瘤(2 人)、肛肠(1 人)、超声(2 人)、耳鼻喉(2 人)、产科(2 人)、儿科(2 人)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主治以上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相关资格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 学历要求或职称条件。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急需人才为中级以上职称。
4. 具有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男不超过 50 周岁、女不超过 45 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男不超过 45 周岁、女不超过 42 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 30 周岁,中级职称急需人才不超过 35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 在学校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和待遇
(一)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
1. 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所在科室主任待遇、给予团队支持开展业务。
2. 安家补助:人民币 80 万元,缴纳五险一金,解决家属或子女安排一人就业,其他相关待遇面议。
3. 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
(二)副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
1. 经考核合格后,给予科室发展平台。
2. 安家补助:人民币 50 万元,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相关待遇面议。
3. 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
4. 在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贡献或有一定权威性给予科室负责人等业务发展平台。
(三)硕士研究生:
1. 安家补助按利辛县人民医院研究办法执行(西医临床专业 10 万元、医技专业 7 万元、其他专业 5 万元);
2. 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所在科室副主任待遇;
3. 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
(四)完成规培计划并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
1. 考核合格后使用,直接定科,享受同等职工待遇;
2. 其他待遇面议;
(五)急需人才:
考核合格后使用,享受同等职工待遇。
利辛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58-8780222 0558-881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