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是由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临山中心卫生院、朗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曹娥镇卫生院、黄家埠镇卫生院五家单位组成,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设施完备。牵头单位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市四院医共体现有职工总人数 835 人,其中在编人员 523、编外人员 312 人、高级职称 74 人、中级职称 172 人。根据各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医共体内 5 家单位联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4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毕业生及中等专科学校护理学、药学专业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计算机相关、医学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生。
3.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职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4日。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地点: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406室组织人事科)
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有户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2001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学历验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406室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应聘临床、护理(一)、护理(二)、护理(三)、护理(四)、护理(公共卫生)、护理(导医)、检验、医学影像诊断(从事放射)、医学影像技术(从事放射技术)、药剂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应聘医务科(信息)、设备管理、总务后勤(电工)、办公室文员兼后勤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综合能力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4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招聘人数的,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四院医共体内编外人员不予报名。
本简章由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121790 监督电话:0574-621213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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