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技队伍建设,根据《龙游县提前招录教育、卫生优秀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精神和龙游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 2019 年事业编制卫技人员 (提前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二、待遇
聘用后纳入在编人员管理; 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疗休养等待遇; 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 (含) 以上服务合同的 35 岁 (含) 以下的「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补助安家费 10 万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1.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院):温州医科大学、南昌大学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嘉兴学院医学院、宁波大学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台州学院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杭州医学院、赣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长沙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的 2019 年应届毕业生。
2.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上述院校、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 2019 年应届毕业生; 全国其他院校 2019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2019 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211」、「985」院校和「双一流」院校相应学科 2019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上述院校范围限制,均可报考。
(二) 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 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 招聘程序
1. 现场报名: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杭州医学院 (杭州滨江区滨文路 481 号) 校内林荫道旁。
2. 报名要求:
(1) 考生应携带报名表一张,身份证,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所有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 2 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 张。
(2) 对列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要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
(3) 考生对象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 招聘办法
1. 素质考评 (100 分)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在校任职以及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2. 组织面试 (100 分)
经素质考评后,在现场报名所在学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进一步了解学生口头表达、职业道德、分析判断、性格特征、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予以量化记分。
3. 聘用
按照综合素质得分 (40%) 和面试得分 (60%) 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确定拟聘用对象 (面试分须在 70 分以上为合格通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毕业后,经证书确认、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医护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单位予以解聘)。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卫计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3. 不服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 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的
5. 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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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龙游县卫计系统提前招聘报名表及招聘要求
2.龙游县优秀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内容
3.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简介
4.龙游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