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 1997 年通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厅)评审,是第一批省级「单位人」住院医师培养基地。2002 年率先试点「社会人」住院医师培养模式。2007 年通过国家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批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至 2011 年,我院有 33 个基地成为卫生部试点基地。2011 年,开始接受其他兄弟医院委托培养的住院医师。同年,开始心血管、肺部肿瘤专科的亚专科培训。2014 年医院有 27 个专科经国家及省级卫生计生委认定,获国家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2017-2018 年医院有心血管病学、呼吸与危重症病学、危重症医学、内科老年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普通外科学等专业获国家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资质。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招录精神,现面向社会招收 2019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招收对象
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聘规模及专业
(一)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招生。
(二)对于第一学历为「双一流」建设学科或「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或相应专业本科教育排名进入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排行前 20 名的高校的硕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录;结业时按医院当年的招聘条件,择优推荐留院。
(三)招聘计划(含社会人、单位人)
基地代码 | 基地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专业要求 |
100 | 内科 | 40 | 临床医学 |
400 | 皮肤科 | 2 | 临床医学 |
600 | 神经内科 | 10 | 临床医学 |
900 | 外科 | 13 | 临床医学 |
1000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3 | 临床医学 |
11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3 | 临床医学 |
120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 | 临床医学 |
1300 |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3 | 临床医学 |
1400 | 骨科 | 3 | 临床医学 |
1600 | 妇产科 | 10 | 临床医学 |
1800 | 耳鼻咽喉科 | 5 | 临床医学 |
1900 | 麻醉科 | 9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2000 | 临床病理科 | 5 | 具备临床医学学历及医学学位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2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五年制 |
2200 | 放射科 | 18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14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2400 | 核医学科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2500 | 放射肿瘤科 | 1 | 临床医学 |
200 | 儿科 | 13 | 临床医学 |
300 | 急诊科 | 7 | 临床医学 |
500 | 精神科 | 6 | 临床医学 |
700 | 全科 | 10 | 临床医学 |
800 | 康复医学科 | 3 | 临床医学 |
1700 | 眼科 | 3 | 临床医学 |
2700 | 预防医学科 | 1 | 具备临床医学学历及医学学位 |
3000 | 口腔颌面外科 | 1 | 口腔医学 |
三、人员招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 23:59
考试确认截止时间:4 月 20 日 23:59
请各位考生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选择 2019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入口,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填报志愿时选择「广东省人民医院」基地)。
(三)附件要求:各学历层次均必须包括 1、2、4 项
1. 报名表(报名表除在招录系统上传外,同时请再发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培训科公共邮箱,文件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志愿)
2.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3. 各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 英语证书
5. 科研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及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四月中下旬在医院官网,考核时间地点一并公布。
注意事项:
1.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 未招满额的培训学科,按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3. 委托培养人员由其单位统一选送,不接受个人以「委培学员」身份报考。
(五)考试
采取笔试、操作考核、面试方式进行,计划四月下旬进行。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 笔试:考核专业知识(本科学历教育期间的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2. 操作考核及面试。名单于医院官网公布。
四、培训年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报考对象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学员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人事管理
1. 社会化人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管,个人支付费用。住培学员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者,结合编制及岗位需求情况,择优进入下阶段培训。
2. 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委托培养单位与医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三)待遇发放
1. 按规定发放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生活补助、住房补贴、规培绩效、午餐补贴、值班补贴等等,按住培年资逐年递增。
2. 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年度评优奖励为年度考核排名 10% 发放一次性 1 万元/人,排名 11%~30% 一次性奖励 5 千元/人;)
3. 对于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麻醉科等紧缺专业,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本科额外增加 500 元/月,硕博士额外增加 1,000 元/月;
4. 单位为社会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人每两年健康体检一次;
5. 可参加医院工会,按规定享受各项工会福利;
(四)颁发证书。
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有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广东省人民医院人事处 冯老师、古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