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佑安医院)公开招聘

日期:2021-02-02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佑安医院)是南京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急、慢性精神病人康复与治疗工作,现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有 4 个临床精神科室,设有 21 个精神科病区,住院精神病人约 1,300 人。为满足单位业务发展需求,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佑安医院)决定委托南京华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按照「统一组织、委托招聘、全程监督」的指导思想,公开选拔匹配人才。
 
二、 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心理适应能力强,有主动服务及沟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华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流程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体检、确定拟聘人员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 年 9 月 3 日开始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官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南京人才服务平台 、丁香人才网、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本次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9 月 11 日
2. 报名初审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9 月 18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主要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可登录丁香人才网招聘页面查看并报名;现场报名需到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 18 号(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4 号窗口投递资料。
4.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710198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应聘者基本信息表;
2. 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照片;
3. 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6. 近期 2 寸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四)报名初审确认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 2 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审核结果,确认是否通过报名初审,请应聘人员自查。如未通过报名初审,可在初审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辩。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报名初审不合格。
(五)报名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待笔试时间确定后,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电话、短信等)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30%、40%、30%。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原则上笔试开考比例为 1:3,如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未达到开考比例,则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采取直接考察并结合临床试用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公布,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苏康码至指定邮箱,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排名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合格者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及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排名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名单将在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六)面试:按照面试方案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将在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实操:按照面试方案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实操能力。实操成绩将在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八)总成绩: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各科目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正常情况下,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疫情等情况未能在 60 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九)办理录用手续: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管理和薪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
1.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佑安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3.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佑安医院)确认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4.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 本次招聘人员系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 2-6 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依法解除,不再录用。
(二)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岗位定薪,缴纳五险一金,与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执行相同薪酬福利待遇标准。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小组由南京华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七、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由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佑安医院)进行全过程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应聘人员要将防控贯穿全过程,请自觉佩戴口罩、提供实时苏康码及国家规定的防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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