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二次招录简章

日期:2021-08-25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 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函〔2021〕234 号)要求,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结合我院第一批招录和补招录情况,现将二次招收补录计划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社会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 2020、2021 届全国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统招 5 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且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毕业生,以社会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单位人:我省各级医疗机构聘用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统招 5 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单位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 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 3 年的人员。
 
3. 处于培训期的住院医师。
 
4. 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除外)。
 
5. 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 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全科专业,从事口腔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
 
对于报考全科专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对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委派人员、拟参加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财政困难县的培训对象在招收时予以倾斜。
 
二、培训专业及补录计划
 
2021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和单位人共计划补录 21 人,具体招收专业及名额见下表。非紧缺专业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具有本科及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培训年限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提交减免培训申请,通过审核及我院相关专业临床实践能力测评者可减免培训年限。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
 
四、招收录取
 
(一)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网址 https://www.sdygzx.cn)。
 
(二)调剂报名
 
请登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点击「业务工作」,选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http://124.133.43.203:9005/)」,修改报考志愿,报考志愿限报一个,经审核后初步确定报考资格,审核完成后报考志愿不予更改。请务必确保报考信息(包含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等)填写完整无误,否则会影响后续省级平台信息注册,影响结业考核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 8:00-17:00,逾期未完成报名的无法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
 
1. 现场审核时间: 2021 年 8 月 26 日下午 2:00-5:00。
 
2. 现场审核地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办公楼一楼大教室(办公楼北门进入后左拐步行 20 米)。
 
3. 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审核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提交疫情防控健康申明书,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申明书中的要求提供审核日期近 3 天内的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3. 需提交材料(请务必按照下列顺序整理):
 
(1)网上打印报名表 1 份(如无照片请自行粘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资格证书和(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一张 A4 纸上)1 份;
 
(5)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1 份;
 
(6)单位委培住院医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1 份,具体见附件 1。
 
附件下载请登录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dey.net/)查看「医院公告」栏下载。
 
(四)考试录取及公示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为拟报名专业综合知识。笔试、面试时间为 8 月 27 日 8:30-17:00。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最终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官网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与地点请详见录取通知。
 
(六)签订相关协议
 
1. 单位委培住培医师,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2. 社会化住培医师,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学员签订培训协议。
 
3. 住培医师纳入我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五、其他事项
 
(一)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逾期 7 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期间按照国家、我省及我院的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基本补助、住宿补贴 (工作单位在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下区、历城区、高新区不发放住宿补贴),享受本院职工餐补,根据个人临床培训情况发放绩效奖金。社会化住培医师由我院按照济南市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学历情况发放专项补助。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766008663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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