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立医院创建于1951年,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本部、东区、北区、南区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总占地面积13.47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数2943张。医院现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并为苏州市综合医学救援基地。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共20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2:《苏州市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5日之后出生)。
5.具备《苏州市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至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6.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书原件(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学校按教育部门相关政策不予提供,则不作要求)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邮箱地址:szslyyrsczp@163.com
2.所需上传材料
(1)报名表。根据附件1表样填写报名表,并将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2)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毕业生的不同类型将相关佐证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并按标准命名,文件命名标准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不能体现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和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完成合格证明(拟于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者请提供学校/学院/规培基地盖章的情况说明)、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学位类型证明(科研型/专业型)、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论文出版截止日期(以期刊正式出版为准)为报名截止日期)、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和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完成合格证明(拟于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者请提供学校/学院/规培基地盖章的情况说明)、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论文出版截止日期(以期刊正式出版为准)为报名截止日期)、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
3.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9月15日8:00-2021年9月29日8: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8:00-2021年9月30日8: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三)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医院将在官网上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考试方式
报名成功人员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为在市立医院官网上公布的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3.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不指定复习材料。
5.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
6.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立医院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
1.面试前由医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短信通知。
3.因放弃面试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按照医院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岗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试岗的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试岗
对考试通过人员一般要求5-10天时间的试岗。试岗具体时间由人事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沟通后确认。试岗期间的表现为考察、录用提供参考,试岗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1.试岗合格后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医院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七、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 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或发放录用通知书。
5.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正式录用人员报到后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770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