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2-04-25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现将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2年5月5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计划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日09:00- 5月5日16:00。

2.查询时间:2022年5月3日11:00- 5月6日16: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登录医院官网(https://www.zzsfybjy.com/)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等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2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2.审核方式: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3日11:00-5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5月6日上午 9:00--5月8日 上午8:30(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和体检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

面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3,根据报名情况,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加试形式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具体安排等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2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2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备案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zzsfybjy.com/),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632-3699009

 

附件1: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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