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且服从医院工作调配。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环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到我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www.pxsrmyy.cn),
《萍乡市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并将个人详细简历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阶段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所涉及各证件电子版发送至萍乡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pxsrmy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核
1.采用科室考核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录用
1.根据面试最终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合格后,上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
4.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体检合格,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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