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2022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一)招收对象
1. 社会人:尚未签订单位应届毕业生或已离职的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2. 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与外工作单位签订合同或外单位在编人员,经工作单位同意,人事关系不变,由工作单位委托我院对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3. 本单位人:与我院签订合同或我院在编的临床医师(本院职工),需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4. 帮扶培训人员:翁源县人民医院需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五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不包括理学学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
3.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其中 2020 年及之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 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要求;
5. 应届毕业生需在 2022 年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接受应届本科生学位缓授);
6. 大学英语四级 CET-4 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
7. 全国 985、211 工程院校、双一流及重点医科院校毕业生优先;CET-6、GRE、TOEFL、IELTS 考试、专业课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特长,协调及组织能力强,担任学生干部或荣获院校奖励者优先;
8. 根据省文件:
(1)取得内地医学 (西医)、口腔 (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及台湾居民需在毕业院校附属的三级医院报名;
(2)外籍人员取得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后,需在毕业院校附属医院报名;
9. 所有人员均需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条件不符合或者资料不真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或法律惩罚者;
2. 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学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学员;
3. 现役军人;
4. 不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
5. 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 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退出培训不满三年者;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录及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程序
(一)截至 2022 年 5 月 4 日 17:00;
(二)具体报名方式请到官网查看
(三)按如下顺序将资料合并为 1 个 PDF,并命名为「报考专业+学历+姓名」,上传至问卷星:
1.《2022 年珠海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 1);
2. 个人简历(电子版);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生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具体办理方法见学信网);
4. 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扫描件;
6. 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已取得者)扫描件;
7. 外单位委托委培学员及帮扶培训人员还需在以上基础上上传委派单位盖公章的《外单位委托培养报考同意书》扫描件(见附件 2);
(四)2022 年 5 月 15-21 日登录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补充注册报名(操作指南见该网页通知公告 4 月 26 日省医师协会文件)。
三、招录专业及人数
四、初审与招录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筛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入围人选;
(二)考试时间:拟于 5 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与内容:疫情期间,线上为主。理论综合考评(30%)+专业基地面试(70%),理论综合考评考核内容主要为执业医相关知识,面试考察临床思维、英文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及录用:成功通过考核并初步录取的对象按我院通知前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正式录取。
五、培训待遇
(一)社会人
1. 参加培训人员无需缴纳培养费用;
2. 每月发放生活补助等待遇,待遇来源国家、省、市等各级住培财政补助及医院补助。结合执业医师注册情况,按学历分层分级、按年级逐年递增,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交通/住宿补贴、节日过节费及伙食补贴、月度绩效、年度绩效(8000-13000 元/年)等:
3. 免费提供集体宿舍,宿舍配备空调、热水器及学习桌椅;
4. 全科、急诊、儿科紧缺专业岗位工资增加 500 元/月;
5. 夜班费:跟值 75 元/个、独值 150 元/个;
6. 举办年度评优活动,对选出的优秀住培医师,发放 1000 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7. 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8. 与医院签订协议书,医院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户口随迁、档案管理及劳动合同;
9. 被录取的广东省外生源给予报销来院报到路费(最高为高铁二等座标准);
10. 被录取人员由我院免费体检,且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11. 培训结束后可择优留在我院及集团成员单位工作;
12. 根据医院绩效管理办法实施,按住培学员在培期间的培训表现、考核结果等发放相应绩效;
13.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及帮扶培训人员
1. 参加培训人员无需缴纳培养费用,与医院签订协议书;
2.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卫健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所有委托培养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意外人身保险等由委托培养单位发放;
3. 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4. 根据国家、省等各级住培财政补助及医院绩效管理办法实施,按住培学员在培期间的培训表现、考核结果等发放相应绩效;
5. 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年限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和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可根据医院文件及考评情况调整实行适当缩减;
(二)3 年内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要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 79 号珠海市人民医院北区行政综合楼 401 教育培训科
联系人:曾老师(0756-2162086)、张老师(0756-2158670)
邮政编码:519000
公告查看方式:登录单位官网—「科研教学-教育培训」或「院务公开-招聘信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