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我院共推出妇产科、内科、医学影像等 11 个岗位共 27 个在编名额。
四证合一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待遇从优,所有面试合格者,直接签约入编。
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 普通高校 2022 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我院公开招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 年龄 18—35 周岁;
(四)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网上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17:00。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
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2. 资格初审。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6 月 23 日。我院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健康申报及资格复审
1. 健康申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时间为 6 月 23 日 8:00-17:00,未进行健康申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申报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附件2)。
因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进场前 28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 21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进场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 7 天内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⑵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⑶现场测温 37.3℃ 以下(允许间隔 2-3 分钟再测一次)。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如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出现变化,将依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2.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 6 月 26 日上午,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2022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⑶2022 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⑷《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 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 2 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 6 月 26 日下午,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 5 年 (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五、医院简介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 1980 年,是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是嘉兴市首家被省卫生厅授予省级示范妇幼保健规范工作 (门诊)单位。医院承担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项目。2018 年 8 月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挂牌「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单位」。
新的平湖妇保院位于平湖经济开发区,2020 年 6 月全面开工建设,投资 5.74 亿,建设用地 62.8 亩,建筑总面积 6.2 万余平方米,设置床位 300 张,将于 2022 年 12 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新院总体定位为:以妇科、产科、儿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为主体,内科、外科、中医科等其他相关基本医疗为辅;以重症医学 (ICU)为技术支持的「大专科、小综合」格局,最终成为一家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指导于一体的多功能数字化三级妇产科医院。
因医院建设发展需要,平湖妇保院从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招聘人才入手,三年内计划招聘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等临床及医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300 人。
六、咨询电话: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咨询电话:
0573-85023587、85112027,85111683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
0573-8511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