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 1979 年,经多年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国际爱婴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紧密型医联体签约单位,省妇幼健康联盟技术协作单位,是咸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儿童近视防治中心和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医院有三大院区。位于银泉大道 743 号本部院区占地面积 5061.8 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 15000 平方米、编制床位 200 张。
贺胜路 374 号儿童医院院区占地面积 16 亩,建设面积 10600㎡,设置床位 100 张。
正在建设的新院区位于嫦娥大道,规划用地面积约 161.2 亩,一期占地面积 72.2 亩,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设置床位数 300 张。
医院现有省保健重点专科 1 个(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市临床重点专科 3 个(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市保健重点专科 6 个(儿童康复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听力保健科、新生儿疾病筛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孕产保健科)。
一、招聘岗位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医生岗位常年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当年招聘名额满截止),其它岗位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7 月 3 日。
(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63246401@QQ.com,或将纸质版送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教科。电子报名请注明: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0715-8107790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
医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工科室试工试用(试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15 天,试用期时间原则上为 3 个月),同一岗位有多人同时试工合格的进入面试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按成绩排名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安排考核内容。
(四)关于报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除医生岗位外,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 3∶1 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由院党委研究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
(五)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并列优先原则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1. 取得规培证的优先;
2. 学历高者优先。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按卫健委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福利待遇
1. 取得医学博士学历及学位人员实行一人一议工资。
2.985、211、双一流院校的医学硕士学历及学位医学人才除基本薪酬外另给予 5 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并按 2000 元/月标准发放人才奖励。
3. 双非院校医学硕士学历及学位医学人才除基本薪酬外给予 3 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并按 1500 元/月标准发放人才奖励。
4.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二甲医院工作取得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在三甲医院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按现有职称发放工资待遇外给予 5 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新开科的学科带头人 2 年内月工资不低于 1.2 万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除基本薪酬外另给予 3 万元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