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分院(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系漳州开发区唯一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厦门地区以外的首家分院,实行一体化管理。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等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三、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为 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18:00。
(二)报名材料
1.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见文末);
2.个人简历 ;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同页) ;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专业工作经验”的,报考者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不同单位的相同(似)工作经验证明可分别开具,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注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提交方案要求的所有材料,资料不全,视为不合格,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三)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 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证件扫描件打包为附件,并将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发送至 医院招聘专用邮箱:kfqfyhr@163.com。
2.现场报名: 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漳州开发区分院。
地址:漳州开发区南滨大道288号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漳州开发区分院)行政人事部,住院综合大楼21006室。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96-607810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投递邮箱或电话方式予以反馈。报名者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电话或邮箱反馈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四、 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内容,医院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非现场报名者在参加招聘考试时须另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核。
(二)笔试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招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设置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者,面试得分为最终得分。
(五)岗位开考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完成考试确认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六)体检
1.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医院体检部集中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或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向医院提出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医院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录用
根据招聘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说明
(一)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同级同类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二)福利:由医院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并按医院规定享受同级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六、 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资格(历)等要求计算到报名当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辅修专业)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三)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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