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 2024 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03-22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 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 号)及国家、省、 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 2024 年卫生系统自主招
聘事业编制人员 13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32 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 2024 年卫生系统自主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件 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哈尔滨医科大学应届(2024 年毕业)及择业期(2022 、2023 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疗卫生专业 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报考毕业生须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接下来将陆续在中国医科大、大连医科大学开展专场校园招聘活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 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卫生事业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 35 周岁及以下(1988 年 3 月 22  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  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jy.hrbmu.edu.cn/ )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均采取线上的方式。
考生可登录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考录区或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   发布时至 3 月 25  日 17:00 截止,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名时,均需上传以下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 2024 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事业编 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 片、提交经本人手写签字并摁手印的 pdf 扫描件)(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外,还需提交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
信网查询);
5.  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 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 行初审,考生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随时登录报名网 站查询审查结果,同时,报名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 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 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 2:1 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周二)上午 8:30。
2. 面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外语学馆四楼 26 号教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57 号)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日早上 8:15 前 到达面试地点。8:15 以后到达的考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 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从医潜能、职业道德与 职业精神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 8 分钟,包括思考和 作答时间。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报名材 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 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 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 普新区人社局和卫健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 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 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 5年。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 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2.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 以便用人单位沟通, 因未及 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 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4. 考生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附件1 中相关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3 月 22 日至 25 日上午 8:30- 11:30,下午1:00-4:30。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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