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12 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合同制人员 12 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2024 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既往从业期间未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6 年 6 月 30 日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9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主治医师职称人员或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年龄放宽至 40 周岁(1984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七)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发送所需报名资料到报名邮箱,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二)报名邮箱:452627501@qq.com
(三)联系电话:0851-88688476
(四)报名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2024 年 7 月 21 日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1. 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需提供合格证扫描件或规培证明材料。
2. 本人填写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
3.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简章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不接受辅修专业报名。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 资格初审
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经审核不合格者,不再通知本人,应聘材料不予退还。初审合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 取消报考资格, 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材料;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3)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完成规培证明材料,并承诺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将证书报用人单位;
(5)《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人员招聘报名表》1 份。
2. 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并缴纳 50 元报名费。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以及缴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由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特点拟定。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 60% 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 70 分及以上(满分为 100 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 70 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 70 分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技能操作考核
考生在面试后参加医院组织的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 40% 计入总成绩。未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或考核成绩达不到 70 分的(满分为 100 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岗前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 (占总成绩的 6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聘用
对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均符合我院用人岗位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考生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