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医五院院字〔2012〕57号
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人才引进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懿德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的办院方针,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十二五期间,医院设立人才建设专项经费,启动“人才引进千万工程”,用千万资金引进一批层次高、业务精的优秀人才,提高医院整体队伍水平,为实现三级甲等高校附属医院及珠海西部地区医学中心的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学历与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
(三)坚持适用、精干、高效,人员配置均衡的原则;
(四)坚持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的类别
(一)第一类人才:专业骨干人才
(二)第二类人才:专业综合人才
(三)第三类人才:学科带头人
三、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第一类人才(专业骨干人才)
1、基本条件: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达到三甲医院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能开展所属学科三甲医院的临床技术项目85%或以上,或能填补我院专业技术空白),以及在单项技术上有较高造诣。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医德医风考核良好。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享受待遇
(1) 院内不受科室编制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按合同制定目标低职高聘,或聘任科室负责人。
(2) 其配偶如果专业对口,医院提供优先聘用机会,待遇同其他招聘人员,积极协调解决子女上学问题。
(3) 1年后根据工作情况,优先入编。
(4) 提供每人每月500元,为期12个月的租房补贴。
(5) 提供人民币10万元安家费。
3、承担职责
推动本专业技术水平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的提升,或能填补我院专业技术空白,1年后该技术服务质量和数量全面提升,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第二类人才(专业综合人才)
1、基本条件:
(1) 必须符合第一类人才基本条件。
(2) 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或以上。
① 从事临床本科教学理论课教学2年以上,或主持过院级或以上教改课题, 或是硕士研究生导师,发表教改论文1篇以上。
② 获得过院级或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所在学科申报成功过省级或以上精品课程者优先。
③ 主持过省级或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或参加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排名第二),或曾经获得过省部三等奖第一作者一项、第二作者两项或以上研究人员。
④ 近3年来本专业以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以上,或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⑤全日制博士学位优先。
2、享受待遇:
(1) 享受第一类人才(1)—(4)项待遇。
(2) 优先推荐兼任教研室管理岗位和申报教改或科研课题。
(3) 优先推荐参加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4) 通过申报评审,享受1次医院的科研项目启动基金2—5万元,用于科学研究,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5)提供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
3、承担职责:
(1) 推动本专业技术水平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的提升,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推动本专业教学水平或科研水平质量和数量上的提升,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第三类人才(学科带头人)
1、基本条件
(1) 符合第一、二类人才的全部基本条件。
(2) 担任过高校附属医院或三甲专科负责人,或市级或以上医院重点专科的带头人
(3) 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4) 全日制博士学位优先。
2、享受待遇:
(1)享受第二类人才的(1)—(4)项待遇。
(2) 半年之内经考察合格,聘任为相应专科负责人的副职主持工作,1年后考察合格者聘任为相应专科负责人。
(3) 院方在新院区附近提供约120平方米左右毛坯房一套和2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若按合同完成任务,受聘人在本院工作至退休时房子产权归受聘人所有。
3、承担职责
推动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水平、教学水平在质量和数量方面全面提升,推动专科全面发展,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应届毕业硕士、博士
1、基本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2、享受待遇:
(1)博士提供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
(2) 硕士提供安家费人民币5万元
(3) 编制不受医院名额限制,试用期考核通过后优先入编。
3、承担职责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执行。
四、人才引进的工作程序
(一)应聘者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用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用人计划和应聘者意向,向院领导汇报同意后组织考核;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核,并提出引进的具体意见;
(四)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科室及全方位的考核意见,报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同意,与引进人才签定责任合同,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引进人才涉及的工作岗位、聘用期限、社会保险、双方责权利等其他内容在聘用合同中双方约定。
五、对医院重点引进的特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待遇,必要时特事特办,双方商谈后报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六、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凡从2013年1月1日后,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以本文件为准。
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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