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质量地完成2011年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对我院招聘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明确程序、严格考察、确保质量、择优录用。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要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
2、坚持从严设岗、工作需要、专业对口、学缘优化的原则,鼓励选留外校毕业生来院工作,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从其它名牌大学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招聘。
3、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临床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结构为目标,体现充实薄弱学科,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学科,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原则。
4、选留毕业生既要符合调配原则,又要体现人才流动,造成两地分居现象的,原则上不予留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够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
2、应聘人员应为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且为优秀博士研究生以及七年制优秀硕士研究生以上(均须在2011年夏季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第一学历系在国内外知名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仍与原单位有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以留用。
3、应聘毕业生须身体健康,且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岁。
4、除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及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外,本校培养的毕业生从严控制。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应聘,须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招聘办法按医院引进人才条件及程序进行选拔招聘。
三、招聘程序
1、医院人事处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公布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2、根据医院公布的2011年毕业生招聘计划,有应聘意愿的毕业生,可到医院人事处提交应聘申请。
3、医院人事处汇总应聘材料后,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照招聘条件和计划,按一定比例协商确定考试、面试资格人选。
4、通过初步审查的应聘人选,须参加医院组织的毕业生选拔留用笔试和面试考试。面试由医院根据专业特点组织专家,召开答辩委员会进行面试,对应聘人的技术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查,最后以记名方式对拟留用毕业生进行评分。医院最终将根据招聘计划名额,分科室专业、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择优录用。
5、医院人事处将各专业拟留用人员的成绩进行汇总,送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留用名单,然后上报山东大学审批。
6、根据山东大学审批结果,医院人事处组织与留用人员分别签订《齐鲁医院应届毕业生协议书》。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毕业生招聘计划》(附件)。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申报岗位(一人只限申报一岗)、身份证、第一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
2、材料申报2月28日前结束,面试等时间安排将在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邮编:250012
联系电话:0531-82169026
附件: 2011年度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毕业生招聘计划.doc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
二O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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