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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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隶属空军军医大学建制管理,于 2018 年 9 月以原空军总医院、原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及其附属医院、原空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基础合并组建而成。
现有 3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皮肤病重点学科、脊柱软伤专科和代谢病重点专科)、3 个军队临床重点专科(口腔、皮肤、航空临床医学)、8 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临床航空医学、中西医结合正骨治疗、半匹配骨髓移植、肿瘤放疗、小肠疾病内镜诊治、泌尿微创诊疗、优生优育技术指导、心理技术指导中心)、3 个全军重点实验室、18 个专业实验室,主要面向全军承担特殊职业病研究、预防、诊治和应急支援保障任务,承担招收飞行学员体检和飞行人员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任务及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中心总占地面积 400 多亩,总建筑面积 56.3 万平方米,共编设 50 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展开床位 1,500 多张,年门诊量 200 多万人次,收治量约 4 万人次,手术 1.8 万台次。有空军级专家 3 人,空军高层次科技人才 75 人。拥有 15 G 高性能大型载人离心机、PET-CT、640 排 CT、高低场核磁、2 微米激光腔镜治疗系统等高端科研医疗设备。
引进方式有两种,分别为文职人员和社会聘用人员。
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为军队正式编制,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可协助解决北京市户口。
社会聘用人员: 是在军队人员统一编制外,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引入的社会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
涵盖医疗、科研、护理、药学、医技、会计、工程、管理等类别。
文职人员: 待遇保障参照同职级现役军官。
社会聘用人员:
与军人、文职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内选举、参加中心的评优评先。
实行属地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优于编制内人员待遇。安置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健康体检、餐食补助、带薪年假、免费培训、生病慰问等待遇。博士提供博士公寓,科研经费支持,中心范围内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托等。对特别优秀的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确定薪酬待遇。
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可以申报国家、军队、学校、中心各级各类人才资助计划。与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同台竞技、参与科室管理岗位竞聘,择优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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