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11-3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国2023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查询。
(二)医院简介
  1. 医院概况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54年。1993 年,获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婴医院」。1997年,成为全国首批地市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2021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2022 年,在全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喜获第二名的佳绩,并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目前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健康教育促进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
2. 医院规模
按照「一院两区」的运营模式,医院分为南琴院区和柠溪院区。全院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现有在职职工187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69人,高级职称人员301人,硕博人才306人。2021年,门诊量约125万人次,出院量约3.7万人次,年分娩量占全市分娩量的37.12%,居珠海之首。
3. 医院特色
医院秉承「海润生命,呵护备至」的服务理念,践行「审慎、进取、专注、仁爱」的院训,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设置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生殖健康保健部、中医药保健部五大业务部。在妇产儿临床保健领域,拥有3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 个市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学科),4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是省级产科、儿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作为珠海市最早开展遗传病与优生优育实验室检验的单位,医院承担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遗传病诊断与产前诊断、优生优育检测,2019年起开展了第三代辅助生殖技术。
医院设有珠海市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珠海市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珠海市危重症儿童救治中心、珠海市产前诊断中心、珠海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珠海市母婴精准保健中心、珠海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等10个市级医学中心;拥有产科质控中心、新生儿科质控中心、儿科质控中心、生殖医学质控中心、临床基因检测质控中心等6个市级质量控制中心;拥有珠海市医学遗传研究所、珠海市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2个市级所。
作为珠海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三级网络的龙头单位,医院一直承担着政府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职能,在保障母婴安全,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妇女和儿童疾病预防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监测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等方面都发挥着技术指导作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 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 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 2023 年9月 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 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2021、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2021、2022、2023 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 2023年9月 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执行;符合条件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面向 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 2022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式如下: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考核评分—>面试—>确定拟聘用名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18:00 期间,登陆「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网址:http://219.131.197.18:9401,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注:每日 22:00 至次日早上 7:00 为数据维护时间,其余开放时间均可正常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为了让各位考生更好地展示学识专长、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考生,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视频材料,有关视频资料上传要求如下:
  (1)视频资料主要内容
  可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对职业认识等进行展示。
  (2)视频资料要求
  ①每名考生只可上传 1个视频资料。
  ②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 3 分钟,大小不得超过 300M,视频文件格式需为 mp4 格式。
  ③考生须选择安静、独立空间录制视频,杜绝有其他人员出镜或与考生交流。建议视频中可见考生全身影像。
  ④考生在上传视频资料前,应自行浏览视频资料,确保视频效果良好。
  ⑤由于视频较大,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完成上传工作,避免由于网络繁忙导致上传失败。
  2. 现场报名。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将根据疫情形势,拟定于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初赴北京、成都、沈阳、武汉、广州等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或参加校园招聘会,同时拟在 12 月上旬举办网上直播宣讲会,考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与招聘单位进行交流,对有意向的岗位可投递简历并在「珠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上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或「健康珠海」微信公众号相关资讯。如因疫情原因无法举行线下招聘会,则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初审及考核评分
  1. 网上初审
  考生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招聘单位材料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反馈意见及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
  2. 考核评分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考生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具体如下:
  (1)招聘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位的岗位,按以下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①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超过 1:3 且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时,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②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 1:3 时,从考核评分合格考生中按比例择优遴选,具体操作如下: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 60 分。主要评分维度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任职情况、主要荣誉、特长及突出业绩及综合素质表现等。该岗位从考核评分达到 60 分以上的考生中,依各岗位考核评分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考核评分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考核评分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按比例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核评分结果、通过考核评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 年 12 月 21 日前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登录查询。
  说明: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 1:3 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全科、妇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医学影像科(超声、放射)、麻醉科、口腔科、眼科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三)面试
  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 80 分),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 位。面试成绩相同的, 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名次。
  网上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将于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
  初定拟聘人员需在 2023年 1 月30 日前与招聘单位通过网络签订《就业协议书》,打印、邮寄、电邮到招聘单位,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试工作全部结束次日,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1. 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方法
  通过考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需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核环节。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要的报名材料在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由招聘单位进行通知。
  (2)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好的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核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不予退还)。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 3,表上贴 1 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21 和 2022年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④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2023年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相关证明,2021 和 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 和 2023年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3)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考生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可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原件和复印件。如考生被确定为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4)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公示前补全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 体检。考试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符合规定的三级公立医院,统一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 或《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 2 张。初定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如有需复查项目,需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一次复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查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
  3. 考察。体检结束后,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聘结果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现场招聘会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前 7 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 4)。
  (二)考生进入现场招聘会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会现场:1. 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 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 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 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6. 体温≥37.3℃ 的考生。
  (四)参加招聘会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 N95 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053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3407;珠海市卫生健康咨询电话(0756)2128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 2023年 10 月31 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 2023年 12月31日。
  (三)因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说明或学校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在同考点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 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2年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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