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湖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0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13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除外);
2.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 海外留学人员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 其他社会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2020 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9 月 30 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 年龄 18 至 35 周岁(1984 年 5 月 18 日至 2002 年 5 月 20 日期间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4 年 5 月 18 日后出生)。
6.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 2020 年 5 月 20 日,社会人员户籍以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2020 年 5 月 20 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文件)。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8. 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0 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1)。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9 时~5 月 20 日 17 时。
网址:http://www.hzjk.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名人员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10 时~5 月 21 日 17 时。
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11 时~5 月 22 日 16 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17 时。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开考(具体详见附件 1),如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含)起 2 日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hzjk.com)开始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约一周左右)可在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2020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前三天,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开考岗位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 3 名以下的岗位,按 1:3 确定;招聘 3-9 名的岗位,按 1:2 确定;招聘 10 名及以上的岗位按 1:1.5 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为奇数,按四舍五入法确定开考人数。)若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为 1:1 时,则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同笔试科目平均分及以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0 分为满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不满 60 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也相等时,另加现场复试。
七、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查看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 7 天。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卫生健康委核准,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聘用手续须在聘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进行健康申报,在开考 3 天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交健康申报表(见附件)以 PDF 格式发送至 724733554@qq.com 邮箱;如有其他相关防控要求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调剂,调剂岗位限应届生招聘岗位,调剂对象为面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调剂岗位拟录用人员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调剂岗位及对象详见调剂公告。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时间、入围面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 0572-2760086。
(六)招聘工作由市医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联系电话 0572-2760185。
(七)监督电话:0572-2760058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