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日期:2024-03-13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 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平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 40 周岁以下(1983 年 3 月 25 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 35 周岁以下(1988 年 3 月 25 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四)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6 日,时间两天(上午 8:30-11:00,下午 1:30-16:00)
2.     报名地点: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兴五路 300 号平湖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 410 办公室    
3.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要求 2024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岗位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 2 份。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4. 资格审核:院综合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汇总后,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考试由医院自行组织,考试可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由医院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 6 倍的(或者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 12 名的),可以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对象(其中,招考计划 3 名以上的岗位,按 1:2 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占 50% 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 6 倍及以下且同一岗位报名人数 12 名及以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加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单独技能操作的,面试或技能操作合格分均为 60 分,面试或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各医共体(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医院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04601/index.html)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其中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聘,非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55803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
2024 年 3 月 13 日
 
 
医院简介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 1980 年,2018 年 8 月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挂牌「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指导单位」。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位于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新兴五路 300 号,投资 5.74 亿多,建设用地 62.8 亩,核定床位 245 张。新院建设以妇科、产科、儿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为主体,内科、外科、中医科等其他相关基本医疗为辅,以重症医学(ICU)为技术支持的「大专科、小综合」格局,目标建设成为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预防、康复、健康指导于一体的多功能数字化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并逐步向三级医院发展。医院现有职工 313 人,其中高级职称 69 人,中级职称 76 人,医院目前主要开设了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保健部、妇科、儿科、内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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