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23 年紧急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日期:2022-12-30
南浔区医疗资源丰富,有综合性医院 4 家,中医院 1 家,近年来我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快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加速推进南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我们诚邀各位医学人才加盟南浔共创事业
一、浙江南浔简介   
南浔区现下辖 8 个镇、2 个街道、1 个省级开发区,共有 211 个行政村和 34 个社区,享有「中国木地板之都」「中国湖笔之都」「中国淡水鱼之都」、「第二届、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区)」等美誉,南浔古镇是中国 5A 级景区,中国首个整体荣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镇。
 
南浔区位优势独特,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地处沪杭苏都市圈的交汇点,处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均为 100 公里左右,构成 1 小时交通圈,随着沪苏湖高铁的建设开通,上海与南浔的时间距离将缩短至 20 分钟。
 
南浔区医疗资源丰富,有综合性医院 4 家,中医院 1 家,近年来我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快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加速推进南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我们诚邀各位医学人才加盟南浔共创事业。
 
二、招聘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23 年紧急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岗位共 10 个,计划招聘 50 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23 年紧急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 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4. 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 18 至 35 周岁(198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04 年 12 月 29 日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6 年 12 月 29 日以后出生)以下。
 
5. 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外,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6.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
 
7. 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报考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9:00 至 2023 年 1 月 1 日 24: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http://www.nanxun.gov.cn/art/2022/12/29/art_1229211113_58924680.html「您即将跳转至第三方链接,活动中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请知悉,丁香园将不承担此第三方链接中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9:00 至 2023 年 1 月 2 日 17:00。
 
2、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具体解释。
 
(三)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合格成绩为 60 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7 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中将再一次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考察结论即为不合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报到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 (www.nanxun.gov.cn)、南浔人力资源网 (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 上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0572-3090575(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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