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4-09-18
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全县陆地面积 3528.7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3200 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214.324 公里,下辖 12 个镇、2 个街道、2 个滨海旅游度假区和 1 个旅游区,常住人口 110 万人。交通便捷,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龟湾。赓续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列入中组部全国 72 所党性教育干部学院之一的广东东江干部学院坐落在「东江红都」高潭镇。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 LNG 接收站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 3 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 301 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3 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硕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 40 名,普通类 10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惠」聚优才——2024 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硕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附件 1)、《「惠」聚优才——2024 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普通类)》(附件 2)。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年龄条件为 35 周岁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岗位表);
 
  8.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9.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开除公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7.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
 
  8.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为 1 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及相应保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17:00 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考生须按《广东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 3)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按选择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同时在报名时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8:30 时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7:00 时。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加分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 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自服务期满之日起 3 年内参加广东省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 10 分。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3 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 60 分,未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笔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2. 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 A4 纸双面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规培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请考生在现场验证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不能体现工作岗位的,需另外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⑦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因放弃或资格复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3.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 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 1:3 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 1 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 1:3 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3)面试人选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 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 考察。成立考察组,并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七)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聘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延期。
 
  3. 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 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递补聘用
 
  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 7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咨询电话及监督
 
  (一)咨询单位: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8822267。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5:00-17:30。
 
  (二)监督单位: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52-8812198 。监督时间:工作日 9:00-12:00,15: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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