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征求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 2024 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 2024 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 30 周岁以下」是指 1993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年龄 35 周岁以下」是指 1988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年龄 40 周岁以下」是指 1983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 2024 年 5 月 30 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 2024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 2024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 2 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 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 2 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 7、2024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医师、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2024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取得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4 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取得合格证。特殊情况见岗位条件栏。
9、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男性要求身高 165 cm 以上,女性要求身高 156 cm 以上,矫正视力 1.0 以上,其中,身高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特殊情况见岗位条件栏。
10、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11、招聘计划表中所列要求有明确说明的,按计划表中所列要求界定;未明确及未列出的,按以上要求界定。
四、招聘程序
(一)在线报名
1、符合条件者根据招聘公告信息在报名网站( http://rszp.yfygxyy.com:29990/enrollsystem.html)上选择对应的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设置为必填项的信息必须填写(请在电脑端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319106
联系邮箱:ndyfygxfyrsk@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4、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核
网上报名成功且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结果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证件 (证明) 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 (证明) 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考核总成绩=笔试 x40%+面试成绩 x6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岗位招聘人数等于或低于 3:1 的岗位仍须进行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 80 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 2 名及以上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分数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 号)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80 分)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
6、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完成并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原则上需在一个月内报到并入职,特殊情况应提前与人事科沟通,无故未按时报到并入职者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南昌市「新人才十条」政策:
(1)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 10 万元、3 万元、1 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 50%,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发放第二笔。
(2)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每人给予租房补贴 1 万元,租房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 50%,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发放第二笔,申领租房补贴须凭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
(3)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 10 万元、6 万元,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昌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
(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