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医院卫生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 16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都市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位于成华区火神庙路 68 号,医院编制床位 220 张,是以承担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基础,精神科为突出特色的公立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挂牌「成华区精神卫生中心」、「成华区心理健康中心」。目前医院下设 2 个院区:在龙潭街道设有综合院区(综合门诊、住院部);在保和街道设有康复院区(精神科门诊、住院和成华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医院新址位于保和街道和雅路 66 号,按照三级规模标准配置建设为以「大专科小综合」为特色,集基本医疗、康复、保健功能为一体的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和心理健康中心,可提供床位超 600 个。新医院采用裙房+双塔楼的布局方式,按照「智慧医院」、「人文医院」、「绿色医院」设计理念,引入智慧就诊系统、床旁智慧交互终端等设施,屋顶康复绿化区、空中庭院、温暖平和的室内氛围、节能环保的中空 LOW-E 玻框玻璃,将为市民带来更好的就医体验。新院区预计 2024 年底分诊区逐步开诊试运行。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2.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年龄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近 5 年内有医德失范、收受红包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两部分。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24 时止(逾期不接收报名)。
2. 报名方式: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标注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①本人个人简历;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书;
⑤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务(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⑦填写完毕的《成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4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1 月 28 日 (0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受理)。
2.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华区火神庙路 68 号一楼会议室,电话:028-84209729。
3.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本人个人简历一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务(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⑦填写完毕的《成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4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注:未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者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初试
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超过 5:1 及以上比例,则组织专业初试筛选(半结构化面试)。专业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团队意识等内容。初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轮成绩不计入下一轮考试成绩。专业初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 5: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按照进入笔试人员比例出现同分的,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初试时间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及初试结束后,对进入笔试的人员考生印发准考证(业务考核通知书)。
五、考试
(一)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二)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受试者履行选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等。
(三)计分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100 分,折算 50%)+面试(100 分,折算 50%)
(四)考试程序
笔试:医院根据拟招聘的岗位分别实施考核,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参加笔试。原则上每个招聘岗位参考人员需达到 1:3 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以上比例经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仍可开考,但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 80 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笔试,但需进行面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 0 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笔试成绩依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 3:1 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的考生一并纳入面试资格)。面试以抽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按照 50% 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聘用。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名额,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按照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低为依据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在面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第七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 3 天。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1.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考生自动放弃考核,则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
3.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众号公示 7 个工作日。
4.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于 30 天内入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报名表: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 028-84209729
监督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 028-84314122
报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火神庙路 68 号(一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