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卫健人才公开引进简章

日期:2024-04-18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结构,持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卫健人才 3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才管理及待遇
 
1. 引进人才列入望城区事业编制,实施编内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 引进人才符合《长沙市望城区卫健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望人才办发〔2023〕6 号)文件要求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 引进人员原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政策接续。
 
三、引进资格条件及不得报名情形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卫健事业;
 
2. 符合岗位年龄、学历要求。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条件为准;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 望城区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望城区内事业编制人员、望城区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 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 与望城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解除编内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人员;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后放弃的,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7.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 2024 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 现役军人;
 
9.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 引进岗位、人数和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长沙市望城区 2024 年卫健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 1,以下简称《计划表》)。
 
2. 参照《长沙市望城区卫健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望人才办发〔2023〕6 号)精神,本次引进人才需满足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青年医师和基层医师的对应条件和年龄要求,其中年龄 28 周岁及以下是指 1995 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年龄 30 周岁及以下是指 1993 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是指 1978 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年龄 50 周岁及以下是指 1973 年 4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
 
3.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 2),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 2024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报名人员学校开具证明,由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5. 2024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毕业证及学位证必须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 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暂凭规培基地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规培证必须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 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应与招聘岗位相符;2024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已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职称)证,因未就业等原因未注册办理执业证,但还在国家规定注册有效期限内的,可不提供执业证。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各类证书等)均应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工作经历是指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社保缴纳记录或医师执业证记录作为认定依据),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8.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公开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履历分析评价、资格复审、专业面谈、实操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引进青年医师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和「望城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9∶00-5 月 15 日 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长沙市望城区 2024 年卫健人才公开引进报名入口」栏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报名功能于 5 月 15 日 17∶00 准时关闭,关闭后不再补报。
 
3. 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JPG 格式,20KB 以下)。报名过程中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资料提交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报名或资格初审、复审等环节未通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简章,提交完整、合法、真实、准确的报名资料。在公开引进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青年医师需根据提示在笔试前一周打印准考证,报名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岗位的报名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
 
(4)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青年医师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 1:3(含 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数。引进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1. 于 5 月 16 日 9∶00-5 月 22 日 17∶00 进行。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上传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的原因将于 5 月 22 日 17:00 前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请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另行反馈)。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2. 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导致无法正常参与下一环节等情形,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打印报名表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 17∶00 至 5 月 30 日 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请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等环节还需提供)。
 
(五)履历分析评价
 
青年医师岗位报名人员免履历分析评价环节,直接进入笔试环节;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岗位报名人员需参与履历分析评价,安排如下:
 
1. 履历分析评价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按照清单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报送时间、清单内容和指定邮箱地址另行公告),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 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履历分析评价情况仅作为后续环节评委的参考资料,不作为入围下一轮的依据。
 
(六)笔试
 
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岗位报名人员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青年医师岗位报名人员笔试安排如下:
 
1.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 120 分钟,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 笔试主要内容:所报岗位基础知识(含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其中岗位基础知识占 40%,专业知识占 60%;
 
3.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缺少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凭准考证号进入引进专栏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含 60 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5. 据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引进计划数 1:3 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七)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 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报名人员与岗位条件匹配度不高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引进资格;青年医师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 1:3 比例的,在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
 
(八)考核
 
1. 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 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考核采用专业面谈+实操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谈和实操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合格线 80 分(含 80 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 青年医师: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 70 分(含 70 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 入围成绩: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以专业面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 1:5 的比例进入实操能力考核环节,若有放弃实操能力考核的,则以同一岗位中按专业面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参加实操能力考核(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以实操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实操能力考核成绩相同,以专业面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青年医师按笔试成绩占 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体检环节。
 
5.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以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九)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
 
1. 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则从同一岗位中按实操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青年医师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
 
3.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 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察
 
1.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其中业务能力考察由用人单位安排考察对象在工作单位进行「见习」式考察,时间一般为 5 天,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2. 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基层医师从同一岗位中按实操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青年医师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 2 次。
 
(十一)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聘用)人员,并通过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和人才认定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纳入最低服务期。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卫健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实施,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共同参与,区纪委(监委)负责引进活动的监督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人才引进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诚信参与考核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 年内不得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核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核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无效,5 年或终身限制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本次引进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所有。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望城区卫健局(报名条件咨询):0731-88062040
 
望城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0731-88050724
 
望城区人社局(考务咨询):0731-88081720
 
望城区人社局(报名技术支持):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62356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9:00-12:00,13:00-17:00)
 
附件: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4 月 15 日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奖补和待遇保障
(一)购房补贴
允许人才在望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工作满一年且年度专项考核合格及以上,引进后在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人的购房补贴。
 
(二)生活补贴和奖励
1. 学科带头人
(1)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 15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2)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 10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3)对其年度所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给予等额奖励,每人每年最高 10 万元。发放 3 年。
(4)对带团队来望城的学科带头人(3 人及以上),另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5)对符合区内医学重点专科目录的学科带头人,另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
2. 骨干医师
(1)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骨干医师,最高给予 6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2)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骨干医师,最高给予 4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3)对其年度所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给予等额奖励,每人每年最高 10 万元。发放 3 年。
3. 青年医师
(1)博士研究生最高给予 45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给予 5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4. 基层医师
(1)引进至基层医疗机构的副主任医师,最高给予 2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5 年发放。
(2)引进至乡镇卫生院的主治医师,最高给予 10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五年发放。
 
(三)编制管理和岗位聘用
1. 引进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卫健系统编内人员管理。
2. 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可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服务保障
1. 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子女,可在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对引进的其他人才子女,可在望城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医师的配偶可在空余编制内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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