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简介
医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主页医院概况部分(https://hydly.hrbmu.edu.cn/yygk/yyjj/yyjs.ht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
应聘优秀人才岗位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岗位人员,请查看《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2023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 2022 年和 2023 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生须为 2023 年毕业生,并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
(三)博士研究生岗位,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可以应聘。
(四)应聘医疗、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护理岗位除外)。
(五)对在校期间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六)来我院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七)来我院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八)来我院应聘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九)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人员,依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政策,落实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强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来我院应聘医师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十一)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院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3 月 9 日 16:00 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6.90.130:8080/zp.html#channel/10)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 网报初审
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 16:00 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附属第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 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3. 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 EMS 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松北区爱婴大街 998 号哈医大六院行政楼 205,邮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 (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 3 月 16 日 17 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hydlyhr@126.com, 对函报事宜(姓名、EMS 单号、「现场确认材料已邮寄」等)进行说明。
现场确认材料:
1. 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 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 1 封(见附件 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正高职专家;
3. 诚信承诺书(附件 3)原件。
4. 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 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2 份,其中 1 份装订入册,另 1 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函报时单独上交;
6. 应聘人员学生证复印件;
7. 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 份;未毕业阶段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及博士学历毕业生需在读学校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具体到三级学科,如:内科学(呼吸系病);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 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国际高水平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9. 应聘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1 份;
10. 以规培身份报名者提供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
11. 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2. 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13. 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 A4 或 Letter 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3 项原件及 4-13 项复印件按 1-13 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提供函报材料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岗位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 3:1 的比例确定,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医院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的任何环节,不予接收。
2.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考试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看。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医院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哈医大六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入职手续。
2. 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 12 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毕业生必须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之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住院培训生必须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之前取得培训证书,未如期毕业或未如期取得证书,将不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56183602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卢老师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六院纪委电话:0451-56183617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