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规划财务室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工资福利室牌子)、劳动监察办公室(挂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牌子)3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有利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正科级)、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科级)、利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利津县职业能力开发中心(股级)等4个。
二、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6.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7.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