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条件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具有独立科研和较强创新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的人员(特殊情况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均可申请进博士后站从事研究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招录:
1、有 5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掌握熟练的实验室技能;
2、进站前已获得科研成果和各类基金资助;
3、曾参与国家重大课题研究;
4、在国外从事两年以上实验室研究。
提供条件待遇
1、科研经费:每名在站博士后提供 6 万元科研经费,视情可追加,博士后可以申请各类基金课题。
2、工资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计算工龄,领取工资,每月绩效奖金,并独立享受每月 500 元的博士后津贴。博士后与配偶分居两地或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可享受每月 300 元的生活补助。博士后享受与医院干部同等的福利、免费医疗待遇。
3、住房待遇:提供住房,配备基本家具、家电。
4、配偶子女:可在福州市落户,配偶、子女可以随其流动,子女可入托、入学。
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3、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4、本人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打算。
联系方式:
通联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 156 号福州总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50025)
联系人:吴筱明(18960881333)、张娜(18859111559)
电话:0591-22859166
电邮:bshg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