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 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8-04-04 来源:余杭区卫计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医疗卫计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 2018 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 年上半年余杭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 216 名。其中:卫生单位 18 名,区级医院 157 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一览 表”),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91.75.52:8002

 余杭人才服务网:    http://www.yhqrcfw.com/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
(六)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相关“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杭州市”(含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包括杭州市常住户籍的社会人员、杭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8 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浙江省”的,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户籍不限。

(2)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和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在2018年4月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3)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持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能报考此类岗位。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招聘专业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 一览 表”为准。

(6)原余杭区卫生局培养的定向生(大专学历且尚未聘用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只能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岗位;原余杭区卫生局定向培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本次报考。

(7)不能报考人员和情形,详见《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问答 》(附件 2 以下简称“招聘政策问答”)。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和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本次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采取以四个片区(临平片区、塘栖片区、瓶窑片区、余杭片区)为单位招聘。“备注”栏中注明“运河”是指“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瓶窑”是指“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它以此类推。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间:2018年4月10日9时—4月18日16时。

报名 网址:http://60.191.75.52:8002(杭州市余杭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 报名系统 )。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招聘政策问答”)。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018年4月11日9时— 4月18日15时,报考人员可在 报名系统 查询报名不足1:6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6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19日9时— 4月24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 4月25日9时—4月27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考生可更改招聘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4月28日9时— 5月2日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 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为40元,支持微信、网银、快捷支付),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5月16日9时—5月19日10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 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科。具体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详见《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对照表》(附件3)

3、考生必须同时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5月30日左右在“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全国户籍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 (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部分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5、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招考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进入考察后,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和签约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委培生还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进入考察后,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考察后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系统”、余杭人才 服务 上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一览 表”)。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问答.doc

附件3:2018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对照表.doc

附件4:余杭区卫计系统招聘人员补助政策.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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