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93 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139 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南雄市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雄市各乡镇卫生院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南雄市人民医院和南雄市中医院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处分未满 5 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 5 年的;
3. 近 2 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 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南雄市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符合南雄市急需紧缺人才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 。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6 月 22 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15:00—17:00 )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 13 号卫计局二楼
咨询电话: 0751-3822253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 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 1 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 《南雄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 2 ,自行下载,用 A4 张双面打印, 1 份);
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 2 张(其中报名表贴 1 张、准考证 1 张);
4. 考生承诺书(附件 3 ,须本人签名, 1 份);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2018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7.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经审核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 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 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018 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 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 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2010 年修订)》进行专业设置。 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 “ 部分 ” 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 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引进对象。
六、考试
考试采取医学技能考核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
1. 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 -6 月29 日 (上午8 : 00-11:30, 下午 14:30-17:00 )到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 13 号卫计局二楼,联系电话: 0751-3822253
2.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 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 = 医学技能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3 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医学技能考核。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卫计局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乡镇卫生院、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按岗位表具体要求承诺在南雄市乡镇卫生院或聘用单位服务 8 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进入我市事业单位。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四)纪检监察电话: 0751-3822935
附件:
1.2018 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 《南雄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3. 《考生承诺书》
4. 《广东省 2018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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