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 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 号) 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医院和招聘岗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 40 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单位其他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0 名合同制护士,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 1.58m 以上,形象气质佳,年龄为 28 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即 199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公布在医院官方网站。
(三) 考试
采取笔试、心理测试、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 1:3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医院官网查询。
(四) 测试成绩
1. 成绩权重: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30%、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 40%。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 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和操作考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名考生面试成绩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笔试、操作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六) 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是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都应回避
2. 在测试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取消应聘资格
3.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 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34 号) 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