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眼科医院招聘聘用制人员 10 人公告

日期:2019-10-10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及实践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 (由省、市医学会鉴定) 或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1:山西省眼科医院 2019 年聘用制人员需求信息表)
 
三、报名事宜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行政楼 (旧门诊楼)6 层人事科。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件;
 
(2)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已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非正式在职人员需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
 
(3)《山西省眼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 2);
 
(4) 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2 张。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表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真实、有效、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医院根据相关规定解聘;
 
4、此次考试相关事宜均在医院官网 (www.sxsyk.com) 发布消息,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5、本公告山西省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电 话:0351-828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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