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求,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长治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为64名,招聘公告统一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changzhi.gov.cn/)、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jw.changzhi.gov.cn/)、长治市中医医院(http://www.czszyy.com/)、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拥护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熟悉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3.符合《附件5:长治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中各岗位要求;
4.以下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7日08:00—2022年3月31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共报名1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czszyyrsk0355@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本人手写签字的《附件1:人才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附件2:长治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纸质版;一旦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4)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粘贴在人才信息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7)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按照《长治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见附件五)专业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投递至czszyyrsk0355@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一栏内请按照 “姓名+岗位序号+毕业专业”的格式填写。请求职者勿重复投递。相关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后,我院会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关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czszyy.com/和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携带《附件4:长治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并提交资格初审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将取消复审资格。
六、能力测试
1、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将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能力测试总分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数比例大于3: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数比例小于等于3: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3、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会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和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czszyy.com/),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考察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各专业考生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经我院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考察考核由我院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届时会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或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网址:http://www.czszyy.com/或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人事科审核,并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czszyy.com/)和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
九、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不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三)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长治市相关政策,可申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一事一议”引才措施,申办事业编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5-776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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