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成立于 1962 年,经过 60 余年的风雨沧桑和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现有自治区名中医、名蒙医 7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 人,研究生导师 30 人,高级职称医护人员 144 人。设有中、蒙、西医门诊诊室 70 个,住院科室 24 个。拥有国家重点专科 1 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 3 个,自治区特色优势重点专科 12 个,市重点专科 2 个、市重点学科 2 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2 个,石学敏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 1 个,院士工作站 1 个和蒙医治疗骨质疏松国际合作院士专家工作站。
随着医院学科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业务工作的日益繁荣,医院将会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奋进中的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将秉承中(蒙)医为主、中(蒙)西医相结合的办院方针,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思路(一体指医疗为主体,两翼指中(蒙)医医养康复和中(蒙)医养生保健相配合),为国内外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价廉、满意的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 1988 年 1 月 29 日(不含)至 2006 年 1 月 29 日(含)期间出生的;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医院的安排与调配;
7.临床、医技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理岗位要求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8. 已参加上一年度相应资格考试,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视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9.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2024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3.2024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仍处于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报考人员;
4.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 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
(三)规培期间可以报考。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 2024 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 2024 年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的住院医师,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4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时间为报名结束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五)2024 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并在报名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医院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公告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nmgkwzx.com/)及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及后续相关通知均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nmgkwzx.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4 年 2 月 4 日下午 17:00 止。
2.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注册,并在报名网站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 1),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上传至照片处 (照片格式为 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60k)。
4.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上学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6.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完成后须将以下材料:身份证 (正反面)、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研究生)、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研究生),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签署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7. 应聘人员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8.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 网上资格初审与交费
1. 网上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4 年 2 月 5 日下午 17:00 止。
3. 网上资格审核方式:由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则不予说明。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 20 元/人,考务费 50 元/人。交费完成者视为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下午 24:00 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交费但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予退还。
5. 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打印《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 2024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和考察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
(三)笔试
1.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准考证打印事宜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笔试考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 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
3.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见下表:
4.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2.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 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1 份 (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科与研究生);
(4)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6)考生诚信承诺书 1 份。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空缺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 资格复审合格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公布。
(五)面试
1. 面试准考证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工作由考务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面试为 2 道题,时间每人 8 分钟,满分 100 分,成绩当场公布。
3. 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保留两位小数)。
2. 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1)体检由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 考察
(1)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从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和院务会研究,并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2.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服从医院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 正式聘用,并参加工作满一年,办理备案制相关手续。
5. 试用期及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现行办法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人员均不参加招聘。
(二)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报名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二)笔试由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三)报名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报名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0590(本电话仅限工作时段拨打,工作时段:8:30--12:00 14:00--17:30,如遇非工作时段无法接听电话,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