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彝良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彝党人才办 ﹝2023﹞2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队伍建设,补齐我县高端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短板,促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我县及周围群众就医需要,现就彝良县医共体总医院(彝良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谈和考察的方式引进拔尖领军人才、行业骨干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二、人才引进计划
三、引进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及师德师风良好,近 5 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技术事故或责任事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一)拔尖领军人才
包括:省级及以上科技技术奖主要完成者;或担任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担任市级以上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医等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或奖项的专家;或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医疗卫生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具有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行业骨干人才
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 学科带头人。年龄 55 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三级甲等医院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精湛,业务能力得到行业内公认。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担任市级以上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或秘书长。
(2)在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曾担任过科室主任 2 年以上、或副主任 3 年以上、或医疗组长 5 年以上。
(3)在原单位完成的某一病种或某一手术数量近三年位居全省前 20 名或全市前 5 名。
(4)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担任省级重点专科带头人。
(5)在某专业取得省级及以上的学术成果不少于 1 项。
(6)市级及以上政府纳入人才计划培养的对象,或市级及以上名医、名专家重点培养的对象。
2. 专科型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 35 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年龄 32 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住院医师规培证;或年龄 32 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执业医师职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5 年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精湛;或属于医院紧缺专业(含麻醉、影像诊断等医技专业)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师级及以上职称。
(三)优秀青年人才
重点引进培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 年龄 40 周岁以下,具有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2. 年龄 35 周岁以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3. 年龄 27 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大学(学科)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类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参加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最终方式由医院和人才洽谈后决定。
(一)全职引进。引进人才人事关系转入到我院,如调动、统一招录、医院自行引进等。
(二)柔性引进。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基础上,以建立专家工作站、专科联盟等形式进行引进,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双方进行协商后签订人才引进合同。
五、薪酬待遇
根据人才类别和工作情况,除发放工资、绩效等待遇外,在聘期内分年度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引入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全职引进的人才待遇
1. 拔尖领军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20 万元。
2. 行业骨干人才
(1)学科带头人。具有主任医师资格的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00 万元;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学科带头人,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80 万元。
(2)专科型人才。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骨干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40 万元;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骨干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5 万元;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职称,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5 年工作经历的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5 万元;属于医院紧缺专业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5 万元。
3. 优秀青年人才。年龄 40 周岁以下,具有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120 万元;年龄 35 周岁以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60 万元;年龄 27 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最高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合计 20 万元。
(二)柔性引进的人才待遇。柔性引进的人才具体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引入人才参照全职引进的人才待遇,双方自行商定。
(三)以才引才奖励。对带团队(3 人及以上)引进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上述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奖励均为税前标准,相应的税费由引入人才按要求上缴。薪酬待遇双方面谈,工作生活补贴具体金额由医院和人才所签订的合同为准,通过调动或人社部门统一招录的专科型人才属于在职在编的,不得享受工作生活补贴。
六、引进程序
(一) 报名和推荐
人才根据引进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报名,医院与人才进行面谈,审核人才基本条件,根据报名人才与岗位的匹配情况,确定引进类别,经审核后择优推荐申报拟引进人才。
1. 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和工作经历、近三年业绩成果等情况整合为一份个人简历,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含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卫生技术资格证。请根据报名所需资料顺序依次将原件扫描生成一个 PDF 文档,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2. 报名日期:时间不限,全年均可。
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地址:ylx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邱副院长 15287088164,人事科 18887059418。
(二)评审认定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拟引进人才评审认定后,对相关人员名单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考察复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遵纪守法等行为进行考察。
(四)签订合同
考察合格后,医院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聘任年限、岗位职责、待遇、违约责任及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规定及双方应履行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彝良县医共体总医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彝良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