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福利
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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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
定期体检
住房补贴
科研经费
解决户口
职位描述
(一)招聘岗位
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血液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肾脏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感染科、皮肤整形美容医学中心、泌尿外科、肝胆外科、胃肠外科、胸外科、创伤骨科、关节骨科、脊柱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医学中心、中医经典科、中西医结合直肠外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健康管理中心、影像科、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肿瘤内科、肿瘤放疗科、综合介入科、病理科等。
(二)基本条件
1.本招聘公告所设置的人才标准及待遇是根据不同人才层次、类别制定的基本标准,难以覆盖医院所需人才的全部条件。对于医院特需或急需人才,但又不能完全满足本办法所列条件的,可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及不同人才需求,由医院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实施人才选拔。
2.全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为各个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3.除特别要求除外,第一至四层次高层次人才需受聘相关专业正高级岗位,且取得副教授或教授资格或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第五至七层次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与特色医疗专业人才需受聘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岗位。
4.近5年科研、论文等业绩符合相应要求。
5.除科研型人才外,其他类别人才临床能力考核达到相应标准。
(三)待遇标准
待遇支撑
1、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入市属编制或大学编制及聘任为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等。
2、新引进人才提供三年过渡性住房。
3、考量新引进人才配偶的学历、专业和资历,按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医院工作需要落实配偶安置,并协助子*就学。
4、各层次人才标准
①顶尖人才(第一层次):聘期内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面议;
②杰出人才(第二层次)聘期内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面议;
③领军人才(第三层次)聘期内年薪150-180万元、安家费300万元、科研启动费300万元;
④优秀人才(第四层次)聘期内年薪100-13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万元;
⑤骨干人才(第五层次)聘期内年薪80-100万元、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⑥后备人才(第六层次)聘期内年薪60-80万元、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80万元;
⑦优秀博士(第七层次)聘期内年薪40-60万元、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
⑧普通博士(第八层次)薪酬按医院标准发放,另外给予人才绩效12万元/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6万元/年(仅取得博士学位),按月发放。提供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
⑨紧缺与特色医疗专业人才聘期内年薪60-80万元、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
(四)部分入选条件
1、顶尖人才(第一层次)
特指两院院士。
2、杰出人才(第二层次)
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岐黄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等国家级人才。
3、领军人才(第三层次)
A类:临床-科研双栖型人才。
(1)获得以下称号或担任以下学术职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培养工程其他省份参考此类别),或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或广东省领军医学人才;或现任(前任)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不包括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现任(前任)中华医学会国家级专科分会常务委员,或中国医师协会国家级主任/副主任委员,或中国医院协会国家级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省级医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承担相近学术职务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相当层次领军人才。
(2)国内引进须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或研究员)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境外TOP100大学助理教授或以上职称。
B类:科研型人才。
(1)获得以下称号或担任以下学术职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或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或现任(前任)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2)具有国内副高或以上职称(45岁以上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境外TOP100大学助理教授或以上职称。
4、优秀人才(第四层次)
A类:临床-科研双栖型人才。
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或在三大学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国家级委员或省级副主任委员或以上职务。
B类:科研型人才。
(1)受聘教授或研究员岗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或在三大学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国家级委员或省级副主任委员或以上职务,或担任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C类:高端前沿医疗技术人才。
(1)掌握本专业国际国内领先的、业内专家一致认可的、在国内获准开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切的高端前沿医疗技术或核心技术。
(2)年龄超过50岁,具备一定技术影响力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5、骨干人才(第五层次)
A类:临床-科研双栖型人才。
获得市局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或在三大学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国家级委员或以上职务或省级常务委员或以上职务或地市级主任委员职务。
B类:科研型人才。
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支持;或在三大学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国家级委员或以上职务或省级常务委员或以上职务或地市级主任委员职务。
C类:高端技术人才。
(1)掌握本专业在国内先进的、业内专家一致认可的、在国内获准开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切的高端创新技术或核心技术。
(2)年龄超过50岁,具备一定技术影响力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6、后备人才(第六层次)
A类:临床-科研双栖型人才。
在读博士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类:科研型人才。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7、优秀博士(第七层次)
(1)新引进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内选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8、普通博士(第八层次)
(1)具有博士学历或学位。
(2)能胜任岗位工作。
九、紧缺与特色医疗专业人才
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45岁以上人才需具备主任医师或教授职称,45岁以下人才具备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国内大学附属“三甲”医院担任过本专业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
工作地址
广东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坪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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