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专业:医学检验,临床检验学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其他要求:需PCR上岗证
备注:有医师资格证和检验技师证优先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医务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后)。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医生岗位常年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当年招聘名额满截止),其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日--6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送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教科。电子报名请注明: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除规培外的实习、进修等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有关时间节点确定: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人教科负责解释。
四、资格审查
人教科在院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时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列入我院征信黑名单,3年不得报考我院岗位。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医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党总支研究通过后试工(试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天),试工合格的进入面试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按成绩排名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安排考核内容。
(四)关于报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由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
(五)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并列优先原则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1.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2.取得规培证的优先;
3.学历高者优先。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按卫健委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福利待遇
1、取得医学博士学历及学位人员实行一人一议工资。
2、985、211、双一流院校的医学硕士学历及学位医学人才除基本薪酬外另给予5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并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人才津贴。
4、双非院校医学硕士学历及学位医学人才除基本薪酬外给予3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并按1500元/月标准发放人才津贴。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二甲医院工作取得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在三甲医院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按现有职称发放工资待遇外给予5万元安家费,免费提供三年的周转过渡住房;新开科的学科带头人2年内月工资不低于1.2万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除基本薪酬外另给予3万元安家费。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2年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2日
工作地址
湖北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
点击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