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招聘岗位:
用人科室:病理科
拟聘人数:2
招聘要求:
专业要求:临床病理学相关
资质要求:执医证、不超过45周岁、有3年以上临床病理诊断经验者优先
引进条件:
政治合格、职业道德良好,体格检查达到军队入职体检标准,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等。
引才方式:
博士引进共采取 4 种方式,包括:
(一)军官直接选拔招录
1. 招录对象
主要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部队急需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从非「双一流」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博士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2. 招录条件
(1)学历条件:应届博士研究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2)年龄条件:截止毕业当年年龄不超过 34 周岁,工作急需的,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年龄可放宽 1 岁。
(3)其他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细化具体招录条件。
3. 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课时费、防暑降温费等,专业技术军官享受专门的岗位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2)医疗待遇
军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医保结算后门急诊费用减免 20%,住院费用减免 50%)。
(3)住房待遇
单位提供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4)其他待遇
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探亲路费、子女入托入学、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费、随军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二)文职人员免笔试招录
1. 招录条件
(1)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及「双一流」学科硕士研究生;
(3)年龄条件:博士不超过 45 周岁、硕士不超过 35 周岁。
2. 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等,专业技术文职人员享受专门的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高层次文职人员:在大学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入选国家、军队、陆军人才工程计划、重庆英才计划,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医疗等成果奖项的高层次文职人员,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薪酬分配办法。
年薪制协议期限一般为 5 年,由「固定年薪+绩效年薪+奖金」构成,三者一般按照 70%、20%、10% 比例设置(年收入约 18-100 万/年)。
协议工资制协议期限一般为 3-5 年,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构成,总额不超过所在院、系、中心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年人均总收入的 5 倍。由「固定年薪+绩效年薪+奖金」构成,
(2)保险待遇
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3)住房待遇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补助。
(4)其他福利
享受健康体检、探亲休假、探亲路费、子女入托入学、保育教育费、夫妻分居补助费等福利待遇。
(三)博士后招录
1. 招录对象及条件
(1)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应当在 35 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军队新型作战力量领域和工作紧缺急需岗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进站年龄条件可以放宽 1 至 3 岁。
(3)近 5 年的代表作成果(第一或通讯作者)至少在 CSCD 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 3 篇。
(4)具备全程脱产进站研究的条件,进站后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
博士后分 A、B、C 三档,待遇 33.6-54.6 万元/年,安家费 3-10 万元,另可获得科研启动金 10 万元或 30 万元。
(2)出站绩效
根据出站成果,科研绩效最高可超百万。
在站期间获批国家或重庆市「博新计划」(60 万元/两年,其中 40 万元为日常资助),按国家审批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 1:1 匹配经费。
(3)住房保障
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
(4)出站留用
出站博士后优先留院工作,达到条件的给予科研启动金 50 或 100 万元;
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符合政策条件的,优先推荐办理军队文职人员和医院特聘专家或特需人才引进。
(5)其它待遇
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 1 次,本人及家属享受本院就医绿色通道。
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四)劳动合同引进
1. 引进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2)年龄要求:初级职称 35 岁以下,中级职称 40 岁以下,高级职称 50 岁以下;
(3)具有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
2. 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根据岗位类别享受年薪或月薪待遇。
月薪制,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超劳绩效」组成(年收入约 18-40 万元)。基本工资部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年薪制,根据其科研成果、人才奖项等综合业绩,确定薪酬待遇标准。科研岗年薪 14-110 万/年,实验技术岗年薪 12-19 万/年。
(2)博士津补贴
博士津贴 5000-8000 元/月,并享受租房补贴 2000-3000 元/月; 获国自然基金的,博士津贴调整至 1 万-2.8 万元/月。博士津补贴在「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超劳绩效」或年薪之外发放。
(3)成才扶持
可申报青年博士孵化计划 10-30 万。优先选派学术交流、出国深造,在课题申请、职称晋升、人才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4)职称晋升
采取「评聘分离」的办法,先参加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直招入伍、文职人员参加军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再参加医院评审,聘任相应职称岗位。
(5)社会保险
五险一金根据岗位等级,按照重庆市人社局公布的社平工资的 1.5 倍-3 倍缴纳。
(6)暖心福利
享受就医优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鼓励继续深造及出国留学,保留岗位;子女入托、户口迁入、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等;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等。
(五)军队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1. 引进类别。主要包括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高水平创新团队。
2. 引进方式。主要采取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特招入伍等方式。
3. 福利待遇
军队单位特招引进对象入伍,按照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有关规定执行。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安家补助费。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税前最高 100 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税前最高 80 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税前最高 60 万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确定发放安家补助费具体数额。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一次性最高 500 万元、每名学科拔尖人才最高 300 万元、每名青年科技英才最高 200 万元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
(3)按照单位相关政策享受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
工作地址
重庆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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