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在集团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室各项工作,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及要求,推动科室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
2.指导全科人员规范完成病房和门诊工作的各项业务。经常检查本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并制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措施,严防差错事故,防控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
3.监督、指导全科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价格管理和支付标准等规定,规范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4.组织科室人员完成年度科室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完成培养、带教、考核科内各级人员的工作,督促全科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全科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记录、考核和评估,促进业务提升。
6.加强科室管理,安排好科室值班。
7.作为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廉洁风险防控、医疗安全、绩效管理、行政管理、意识形态工作、消防安全等方面承担科室全面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科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做到廉洁行医,带头执行“九项准则”、“十项不得”规定。
8.完成集团领导班子交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从业经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体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相统一,业界声誉好;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团结合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局观念、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强,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主动担当作为;
4、恪守职业道德,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品行修养好;
5、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学科建设与专业能力较为突出。
(二)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正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地址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沪太支路538号D栋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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