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药统计盘点工作。
2.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详审确认无误方可调配。
3.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名、用法用量。并向病人交待清楚服务药方法。
4.调配和核对者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能发生。如一人值班要自我核对、签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药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及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生更正并生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取药使用药匙,不得直接用手接触药物,不得估计取药,不得将潮解、霉变、过期失效的药品发给病人,取药工瞧去、药钵应清洁无污染。
7.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危重病人优先照顾,急诊各类抢救药品必须备全备足。
8.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及使用应按照国务院及卫生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工作,定期盘点,毒、麻、一类精神药品、贵重药品逐日登记并核对数量。
10.建立差错登记制度,出现差错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11.药房一律凭处方发药,不得以药品作私人交易。药品发出时,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12.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工作地址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立信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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