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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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 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7. 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硕士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优先。
(二)其他要求
1. 该公告面向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含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人员,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教育部留学相关政策要求)、2025年出站博士后,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
2. 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条件及回避的有关规定;
3. 毕业时须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4. 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面试和考察
1. 科室考核。用人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专业情况自定科室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实操或符合需求岗位特点的专业能力测试等)。科室考核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或面试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2. 医院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专业情况进行面试或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考察通过的应聘者即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审批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应聘人员应在一定的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签订三方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从应聘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工作地址
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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