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从事精神临床工作;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和抗压能力;
任职资格: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具备医师资格证,并可变更注册;
3、有5年以上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4、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和抗压能力;
6、具有学习能力。
招聘说明
1、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内,能力突出者,条件可放宽;
2、工作地点:宁波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
工作地址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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