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基本条件要求
医院拟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临床骨干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身体健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德才兼备;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强,处事公平公正,愿为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贡献力量。新引进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在 55
周岁以内,临床骨干人才年龄原则上在 50 周岁以内,条件优秀的人才,经医院党委会议“一事一议”审定通过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三)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独到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还应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
(四)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学科带头人任职条件
医院拟引进的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并享受相关待遇:
(一)符合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特聘岗位 A 档\B 档\C档认定标准且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正高职称;具有部属、省属高等院校(含部队院校)医学院校副教授以上教学职称、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近 5年独立招收培养研究生 3 名以上;
(三)“双一流”院校及其附属医院、部队三甲医院现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且近 5 年独立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2 名以上。
工作地址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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